农村公路“三分建、七分养”。近年来甘肃省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全方位推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农村公路的公共服务特点决定了农村公路要由政府来提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是地方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事权和责任”,《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做出了明确界定。
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加快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体制创新。会宁县制定了《会宁县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初步形成了以各级政府为主体、以公路管理部门为支撑、以农民承包养护为主要形式的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农村道路的管养能力和服务质量,受到当地群众的肯定。
会宁县的做法是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一个缩影。截至目前,全省已经建立起了省、市、县、乡、村五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全省1262个乡镇中已有1219个乡镇明确设立了农村公路管理所(站),占总数的97%;16810个行政村中有12616个成立了村级养护小组,占总数的75%。每个乡镇都配备了2至3名专(兼)职人员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部分村组还结合农村低生活保障、公益性岗位等渠道,建立起了相对稳定的群众性养护组织,努力实现“有路必养、养必优良”的目标。
为确保农村公路养护经费保障,各市州、县区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渠道,市州按每年新增财政收入的1.5%提取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县区按不低于2%比例的财政收入列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农村公路管养有了稳定的财力来源保障。2013年,全省各市州、县市区财政落实公路养护资金达到2.6亿元,有效缓解了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问题。
二
春暖花开时节,在礼县雷坝至三峪、白河至草坪的农村公路上,翻浆处置、边沟清理、构造物刷新等养护作业的场面热火朝天,这里正在创建“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示范路线”。
今年,甘肃省继续组织开展农村公路“优良示范工程”和“养护示范路线”创建活动,目标是建成100项优良示范工程和100条养护示范路线。养护示范路线要求日常管理养护到位,做到“五有五无”,即:有管护站点、有管护制度、有管护人员、有管护资金、有管护记录;无违章建筑、无马路市场、无打碾堆放、无挖掘损毁、无明显影响行车行为。同时保持排水畅通,沿线设施完好,标志齐全,路容整洁,路面平整。列入创建的示范项目,年终要考核验收,对达标项目挂牌命名、表彰奖励,不达标项目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据了解,2013年我省已创建养护示范路线100条942公里,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一方面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另一方面加大检查考核力度。省交通运输厅派驻各地的农村公路巡回督查组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督查,省公路管理局坚持对农村公路每半年督查一次,年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全方位督促完成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任务。
三
“建养并重、均衡发展,建即有养、养即到位”,这是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和管护的目标。为达到这个目标,甘肃省除连续三年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外,各市县交通部门还以创建“养护示范路段”为载体,加强日常养护,不断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
在实际工作中,我省交通部门初步探索出了五种管养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道班专业养护。依托县站、道班、乡所全面实施养护维修项目,对县乡公路由县级公路管理站负责养护,推行道班养护模式。县乡公路管理站下设作业班组,聘用养护工进行长年养护,提升了养护工作专业化水平。
二是承包包干养护。按照村道“村管村养”的要求,对通村硬化路实行分段(条)包干、责任养护,由乡、村与农户签订责任书,聘请农户承担保洁、保畅任务。部分县区也通过设立公益性岗位的方式,落实乡村道路的养护。
三是集中季节性养护。每年组织开展一到两次群众性“筑路月”活动,广泛发动群众筑路、养路。春季筑路月偏重于当年计划项目路基建设,为开工打好基础;冬季筑路月偏重于修复水毁、路肩、边坡培补,边沟涵洞清理。
四是地企共同养护。涉及油田、煤矿开发、铁路建设利用的农村公路,各市州、县市区积极与有关企业协商,实行地企共用共养。
五是市场化养护。将养护工程、危旧桥加固改造工程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部分县区将沥青路修补、桥涵构造物和水毁修复等技术性较强的养护维修工程,也通过公开招标,筛选技术力量强、信誉好的专业化队伍实施。